根据《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政府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18〕102号)。经学生提出申请,学院初审推报、研究生处复核评比,确定以下5名硕士研究生作为“国家奖学金”推报人,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5天,公示时间2018年10月22日—2018年10月26日。
举报电话:0991-7842227(校纪检监察室)
0991-7843402(研究生处)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专业 |
学院 |
1 |
宋亚东 |
2016210009 |
区域经济学 |
经济学院 |
2 |
刘甜 |
2017210067 |
国际贸易学 |
国际经贸学院 |
3 |
郝云平 |
2016210029 |
金融学 |
金融学院 |
4 |
贾钊泽 |
2016210143 |
企业管理 |
工商管理学院 |
5 |
汪乐乐 |
2016210109 |
统计学 |
应用数学学院 |
研究生处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