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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南楠等4人博士学位的公示

 

关于授予南楠等4博士学位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84]学位字013号文件)等文件要求,经202068日校学位委员会投票表决,决定授予南楠等4人经济学博士学位,现将个人情况公示如下:

 

学号

姓名

性别

专业

导师姓名

学位论文题目

2016430007

南楠

金融学

张文中

哈萨克斯坦货币政策困境问题研究

2017430011

刘遵乐

金融学

刘文翠

哈萨克斯坦货币政策转型问题研究

2016430001

张建

区域经济学

李新英

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上合组织成员国边际效应研究

2017430001

杨习铭

区域经济学

高志刚

全球价值链分工背景下中巴产能合作研究——基于产业竞争力视角

 

 

     自公示之日起三个月为异议期(20200611日至2020910日)。凡对南楠等4人获得博士学位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向研究生处反映。

研究生处电话:7843403

 

                                  研究生处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