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关于做好自治区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新教考〔2024〕2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复试调剂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调剂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我校调入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5.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国际贸易学(020206)、国际商务(025400)可接收初试外国语科目为俄语的考生调剂,其余专业初试外国语科目须为英语。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调入专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9.我校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调剂;不接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调剂。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10.我校不接收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同一学习形式已复试不合格考生再次申请调剂。
11.根据学科特点不同,各专业调剂具体要求以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的为准,考生在填报调剂志愿时务必认真查看拟申请调剂专业的调剂具体要求。
二、调剂原则
1.不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2.同一学院多次开展调剂工作时,执行标准必须完全一致。
3.本次调剂指标没有完成的专业,其缺额指标由学校统筹安排。
三、接收调剂专业
详见附表《新疆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接收调剂专业信息》。
四、时间安排
1.调剂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4月8日0点。
2.调剂系统关闭时间:开放时间不低于12小时,各专业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关闭时间。
3.调剂复试时间:以学院发放的复试通知为准。
五、复试方式
1.远程线上复试专业:统计学(071400和027000)、数量经济学(020209)、应用统计硕士(025200)、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
2.现场复试:其余接收调剂专业。
六、调剂程序
1.发布调剂缺额。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各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2.开放调剂系统。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3.审核调剂考生资格。学院查看调剂学生信息,核对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是否相同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是否相同相近、初试各科成绩是否达到要求、其他学术条件是否符合学院制定的学术要求。
4.筛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和各专业调剂要求的合格生源,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5.发放复试通知。学院及时发放复试通知,通知内容包括:复试时间、资格审核时间、考生回复时间及其他需告知考生相关注意事项。
6.考生确认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方可参加复试;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将取消复试通知并予以志愿解锁。
七、注意事项
1.未按时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复试。
2.考生须保证所有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对于填报信息、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请考生及时关注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通知。
4.其他事宜按照《新疆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
2024年4月5日